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鄂扶组发[2018]17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决策和部署,现将有关统计计划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中长期规划。2020年是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庄严承诺。各社会组织要主动对接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对近年来参与扶贫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围绕“谁在扶”“在哪扶”“扶谁”“怎么扶”“扶多少”“预期效果怎么样”等内容,及时制定2020年前脱贫攻坚工作的中长期规划,于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各自业务主管单位、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备案,并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是做好每年度的计划和总结。各社会组织要将参与脱贫攻坚的年度计划和上年度工作情况,于当年3月底前年检时分别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备案。2018年参与扶贫工作的情况报告,请于12月15报送各业务主管单位、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三是紧急做好2018年的信息统计。2018年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的统计工作紧急,请于11月28日11:00前按照《统计表》的要求,将统计表电子版和盖章版及时报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脱贫攻坚专门邮箱。
联系人:陈辉,电话:50732831
附件:2018年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