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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民政局举办学习贯彻《慈善法》座谈会

来源:   作者:咸宁市慈善会、咸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日期:2016-12-23   浏览37次
日期:2016-12-23   浏览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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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上午,咸宁市民政局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座谈会。市人大副主任刘复兴、市政府副市长杨良锋同志出席了本次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被喻为我国“开门立法”典范,作为我国第一部慈善法,它的突出意义,在于系统规范全社会的慈善行为。法律拟制定的各项规范,既针对各级政府的管理行为,也针对社会组织的运行管理与每个公民的行善方式。

座谈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委党校、湖北科技学院等部门专家对慈善法进行了解读。大家围绕如何贯彻落实慈善法,民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和执法主体如何将慈善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慈善组织作为公益组织应该怎样依法行善等主要内容进行发言。

市领导要求,贯彻落实《慈善法》对发展慈善事业,进一步拓展慈善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充分认识《慈善法》出台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慈善工作,带头学习,领会精神,推进发展,转变观念,勇于创新,依法依规,完善队伍,深刻领会《慈善法》的精神实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救助和慈善服务活动,凝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依法办慈善,为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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