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十堰市社会组织建功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三年行动启动仪式在竹溪举行。市工商联、市科技局等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分管负责同志、社会组织管理科(股)负责人和部分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韩俊同志出席并讲话。
十堰市民政局结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发展定位,谋划组织“十堰社会组织建功示范区三年行动”,旨在为全市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广阔舞台,引导全市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在服务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主动作为、建功立业。社会组织建功示范区三年行动具体分为“五大行动”。
助力科技创新行动。重点围绕推动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优先发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文旅康养产业、绿色食品饮料产业、生物医药健康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新型电池产业、供应链物流等产业集群相关社会组织。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科技创新类社会组织数量增长5%以上。
助力产业发展行动。着力提升产业发展类、工商服务类社会组织比重,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产业发展类、工商服务类社会组织数量增长10%以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市场主体作用和异地商会桥梁纽带作用。
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借助省民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建设的集中统一、开放共享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互联网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促进社会组织资源供给与帮扶地区需求精准、有效对接。力争到2025年底,市级结对帮扶的社会组织达力争到10家以上,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结对帮扶计划。
助力共同缔造行动。着力提升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比重,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占比力争达15%以上。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到2023年底力争突破1.2万家,到2025年底力争突破1.5万家。
助力共同富裕行动。支持慈善组织发展,大力培育社区慈善组织,更好发挥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社会组织创建发布公益品牌15个以上,吸纳就业人员累计2万人以上。(市民政局 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