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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召开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百日巩固行动”推进会

来源:湖北省社管局   作者:余杰   日期:2017-11-07   浏览82次
日期:2017-11-07   浏览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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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日下午,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省民政厅召开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百日巩固行动”推进会,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军对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百日巩固行动”进行了部署,省委组织部基层办主任胡勇到会进行指导。会议由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显富主持。共有252家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开展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百日巩固行动”的实施方案》(鄂民发〔2017〕114号)文件精神,对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组织工作覆盖“百日巩固行动” 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会上,省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和湖北永业行资源环境研究院的代表介绍了如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成功作法。胡勇就进一步加强非公有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彭军厅长强调,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必须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的,必须采取联建、共建、挂靠组建、龙头带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但党组织关系因各种原因暂未转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必须通过社会组织兼职人员中的党员建立功能型党组织。要求各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在12月10日前完成党组织组建工作。要求社会组织无论是否建立党组织,均要派驻党建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实现全领域党的工作覆盖。要通过开展“百日巩固行动”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长效发展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确保社会组织正确政治方向,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省社管局  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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