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58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
连续4年脱贫攻坚国家考核“综合评价好”;连续7年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优秀”
17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25个国定贫困县,投入帮扶资金39.58亿元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市县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884.76亿元;28个国定贫困县整合资金1257.19亿元
37个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7266元,增加到2019年的12911元
全省行政村内硬化道路达27.95万公里。贫困地区全部通动力电。贫困村通宽带比例100%
全省122.7万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范围,农村低保标准5707元,特困救助标准10764元
全省21575支工作队、78746名干部驻村帮扶,2019年以来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7.98亿元
十八大以来,全省223人次驻村干部获省级以上表彰,96名干部为扶贫献出生命
全省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意愿的贫困人口中,316万人依托产业摆脱贫困
2020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204.8万人,比上年增长7.8%
“十三五”期间累计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203亿元,惠及1197万人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子全部入学
全省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87.12%
完成62.9万户危房改造,31.84万户、88.23万人易地扶贫搬迁
农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100%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