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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公布2018年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

来源:   作者:   日期:2020-04-17   浏览79次
日期:2020-04-17   浏览79次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安排,省民政厅于20186月至12月开展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对申报参评的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了评估。 

本轮评估中,5家社会组织获得5A等级: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湖北省棉花协会、湖北省谈笑公益慈善基金会、湖北省社会组织总会。9家社会组织获得4A级:湖北经心书院、湖北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湖北省老龄产业协会、湖北省古玩和艺术品商会、湖北省浙江温州商会、湖北省河南商会、湖北省荆楚药材研究院、湖北灯塔助学服务中心、湖北阳光教育研究院。1家社会组织获得3A级:湖北省留学归国人员创业投资企业商会。

此次评估工作分为社会组织自评、评估专家实地评估、评估委员会评定(复核委员会复核)和公示公告四个阶段,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价等。各参评单位认真学习评估文件,按照要求积极参与评估工作,推动了内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基础建设,使社会组织得到规范发展,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的目的和效果。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将对获得5A等级的全省性社会组织,3年内简化年度检查程序;对获得4A等级的全省性社会组织,2年内简化年度检查程序。在简化程序的期限内,无特殊情况,社会团体按规定的内容、时限和要求提交年度检查材料,由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直接下达年度检查合格的结论。在政府购买服务时,优先考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省社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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